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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和乡府带肇庆云浮考察团到访汇车港汽配城 2017-07-08      今日由联和乡府带领的肇庆云浮考察团来到我们广东汇车港汽配城参观考察,现场由我们汇车港领导现场解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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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辟谣 | 新交规细则将要实施? 私家车年检又出新规? 2017-07-03 每个月的1号,蜀黍又开始犯头疼了,就因为这些消息: “最严新交规:新扣分细则将实施” “.......7月1日起,许多违规行为由以前扣6分直接升级为扣12分,扣分项也由38条增加到52条,惩罚力度和数量都有显著提升......”” 还有...... “从2017年7月1日起,私家车年检新规就要开始实行” “新规规定,对于逾期未年审的车辆,路上摄像头每月拍照自动记录一次,每延误一个月,扣3分,罚款200。所以超过四个月,你就会被扣光12分,只能乖乖回驾校重新考试。” 说得小编很害怕哦!这么重大的消息,小编为什么一点都不知道? 赶紧去查证了一番,结果根本没这回事!!!根本没这回事!!! 辟谣:关于所谓的最新最严交规 目前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标准,是依据的公安部令139号令。细细分析,每逢月末,网上总是会流传“最严新交规将实施”的谣言。交规又不是月份牌,难道每个月都要换张新的? 那么,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是要记分的呢? 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辟谣:关于私家车年检新规开始实行 所谓的“2017年7月1日起,私家车年检实施新规”这类消息,也都是谣传!!!对于网帖中所称的不参加车辆年检将记3分处罚,车辆逾期未检记分处罚一直都有,目前机动车一个周期内逾期未检就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网贴中还提到的“交警部门对于逾期未检的车辆,会按月监控抓拍罚款记分”,交警部门提醒,车辆逾期未年检上路行驶,除面临被暂扣车辆、罚款、扣分处罚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如果车辆连续三个周期未检,会被强制注销。 不信谣、不传谣!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告别交通违法,远离事故,祝你一路平安!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天津交警 人民日报 平安南粤
  • 辟谣 | 新交规细则将要实施? 私家车年检又出新规? 2017-07-03 每个月的1号,蜀黍又开始犯头疼了,就因为这些消息: “最严新交规:新扣分细则将实施” “.......7月1日起,许多违规行为由以前扣6分直接升级为扣12分,扣分项也由38条增加到52条,惩罚力度和数量都有显著提升......”” 还有...... “从2017年7月1日起,私家车年检新规就要开始实行” “新规规定,对于逾期未年审的车辆,路上摄像头每月拍照自动记录一次,每延误一个月,扣3分,罚款200。所以超过四个月,你就会被扣光12分,只能乖乖回驾校重新考试。” 说得小编很害怕哦!这么重大的消息,小编为什么一点都不知道? 赶紧去查证了一番,结果根本没这回事!!!根本没这回事!!! 辟谣:关于所谓的最新最严交规 目前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标准,是依据的公安部令139号令。细细分析,每逢月末,网上总是会流传“最严新交规将实施”的谣言。交规又不是月份牌,难道每个月都要换张新的? 那么,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是要记分的呢? 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辟谣:关于私家车年检新规开始实行 所谓的“2017年7月1日起,私家车年检实施新规”这类消息,也都是谣传!!!对于网帖中所称的不参加车辆年检将记3分处罚,车辆逾期未检记分处罚一直都有,目前机动车一个周期内逾期未检就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网贴中还提到的“交警部门对于逾期未检的车辆,会按月监控抓拍罚款记分”,交警部门提醒,车辆逾期未年检上路行驶,除面临被暂扣车辆、罚款、扣分处罚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如果车辆连续三个周期未检,会被强制注销。 不信谣、不传谣!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告别交通违法,远离事故,祝你一路平安!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天津交警 人民日报 平安南粤
  • 欧盟批准德国汽配供应商与中国公司成立合资企业 2017-03-13 新华社布鲁塞尔1月5日欧盟委员会5日发布公告说,其已批准德国莱茵金属股份公司和中国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企业。 德国莱茵金属股份公司,浙江银轮机械,废气再循环冷却模块,德国莱茵金属股份公司,浙江银轮机械,废气再循环冷却模块 该合资企业将主要在中国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废气再循环冷却模块,并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 欧盟委员会认为,由于该合资企业主体业务不在欧洲经济区内,因此不会引起限制竞争方面的担忧,欧盟委员会通过简化的审查程序批准了该项交易。 2016年12月初,德国莱茵金属股份公司通过其子公司皮尔博格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在上海成立合资公司。 德国莱茵金属股份公司生产和供应国防设备和汽车零部件,如废气再循环阀门和模块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和供应汽车组件如废气再循环冷却器等。
  • 放心买,南京汽配也有信用等级了 2017-03-13    随着汽车后市场的蓬勃发展,汽车配件行业也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迅猛势头,但是鱼龙混杂。今天,“南京维修行业协会汽车配件工作委员会成立暨汽配经营者信用等级“3·15”发布倒计时100天动员大会”在江苏省党校召开,相关部门表示,南京将建立健全的汽配经营者信用管理体系,真正使广大车主享受到“诚信配件 放心修车”的高品质汽车生活。     今天下午,由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牵头,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等单位共同参与,在江苏省委党校召开了“南京维修行业协会汽车配件工作委员会成立暨汽配经营者信用等级“3·15”发布倒计时100天动员大会”,全市130余家汽配生产经销企业、120余家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负责人代表,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目前,汽车配件行业发展迅猛,在给社会大众带来了质优价廉、品类多选、方便快捷等实惠的同时,少数汽配经营者以次充好、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汽配市场恶性竞争、无序发展等现象比较突出。如何引导汽配行业规范、诚信、有序发展,为规范诚信经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给予有利的政策扶持,实现汽配行业与汽车维修、保险等行业的跨界融合和资源共享等,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部门积极响应南京市汽配行业迫切需求,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并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成立了南京维修行业协会汽车配件工作委员会,成为南京广大汽配经营者的“娘家”和经营发展的“护航人”。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倒计时100天之际,大会向社会各界发布了《南京市汽配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南京市汽配经营者诚信经营公约》,宣布将从经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信用表彰四个大项、四十二项具体标准对汽配经营者开展上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每年“3·15”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探索开展我市汽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是引导广大汽配经营者养成诚信守法和规范规则意识,形成汽配行业信用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下一步,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还将结合我市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推广实施工作, 努力实现汽配行业与汽车维修、保险等行业的跨界融合和资源共享,努力实现优质资源向信用企业流动,实现汽车维修、配件、保险等各环节信息的公开溯源,真正为广大车主享受高品质的汽车生活谱写出新的篇章。
  • 汽配行业“华山论剑”构筑传统产业云时代 2017-03-13 传统汽配行业如何实现“互联网+”的翅膀?汽配汽修山头林立,是否终端为王?如何从粗放式汽配经营转变为精细化管理?12月20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名精英齐聚长沙,在“汽配行业趋势发展高峰论坛暨汽配云2017新产品发布会”现场探讨中国汽配行业痛点及演变,解析中国汽配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机遇,剑指“轻松地活着”。   会上,由福建众创车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汽配云”手机终端新品聚焦汽配行业的“一键掌控”时代,为汽配产品出入库、仓储管理、财务、支付提供了一站式解决方案,现场签约火爆。该公司董事长、“2015全球湘商十大新锐人物”得主赵建国认为,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汽车保养大国,后市场需求旺盛。作为国内首个汽配经销商管理与贸易类的SaaS平台,“汽配云”旨在建立一个全供应链的新生态圈,为企业在日趋饱和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目前,国内多家省份前五位的汽配经销商均是“汽配云”用户,平台月交易额2.5亿元。“汽配云”荣获2015年度“中国汽配行业电子商务最佳产品奖”,更是资本市场的“宠儿”,赢得多轮天使投资。赵建国介绍:“汽配云提供的不止是软件,更是一种服务方式。它注重流程化应用和信息化建设,真正做到了‘一小时响应,每周升级,现场服务,随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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